第二十四章-这舞台可能是属于我的(2/2)
余乐越是表现如此,他就越想要让余乐出丑,在他眼里余乐只不过是一个职业选手而已,按理说没有所谓的恩怨,但如果不是这个余乐,没准现在自己已经要到了那位漂亮女士的联系方式,说不定晚上还能更进一步,都怪这该死的职业选手。
“刚才我已经演唱过了拳头创作的歌曲,请问作为前冠军的你是如何评价这首歌曲的呢?”
史密斯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感到得意洋洋,望向余乐的眼神充满了挑衅,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故意让你不爽还得你夸我!
不管余乐怎么回答他都已经准备了下一步,反正他的想法就是让余乐不仅仅在那位漂亮的女士面前丢脸,更是要在这偌大的舞台上当着这么多粉丝面前丢脸。
余乐怔了一下,他万万没有想到史密斯居然是一个如此小气的人,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当是一回事,只是他现在本能地觉得史密斯是在为难自己。
既然如此,那自己也不需要给面子了吧?
心念头一动,余乐的声音便是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
“既然史密斯征求我的意见,那我也就如实说了。”余乐笑着道:“歌曲不失为一首好歌,但史密斯先生可能没有掌握到其的精髓,我的建议是回去多练练。”
这句话落下的时候,顿时整个现场都哗然起哄。
秦沧澜瞪大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双手捂着自己的小嘴生怕自己叫出来一样,余乐说这种话也太太耿直了吧?
虽然刚才两人私底下都觉得史密斯唱这首歌的确唱得不好,没有那种激昂的感觉,但现在余乐可是拿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当着数千的观众面前说出这种话来这是秦沧澜万万没有想到的。
显然意外的不止是秦沧澜,在后台目睹这一幕的艾莉丝也是绝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低头咒骂一声。
“我希望你们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若不然我会上报总部,认为贵司的的吗?那就让你来唱一首歌,只要你敢唱,那就有的玩了,伴奏乐队全部是自己的人,想要让一个音乐菜鸟在舞台上出丑那简直就是太简单了。
余乐怔了一下,这是在认真的吗?
邀请自己合唱刚才那首歌?
迅速反应过来,余乐面带笑容道:“抱歉,我拒绝。”
史密斯嘴角的笑意逐渐浓郁,故意夸张地道:“别这样,我的朋友,你应该自信点,我相信你可以。”
很明显他就是要逼着余乐在这舞台上唱歌,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我相信你的粉丝们也会很愿意看到这一幕,你们说是不是?”
史密斯完全不给余乐说话的机会,再次将麦克风面向了观众席,这一次如了他所愿,整个现场的男生都喊了起来。
“唱呀,乐神牛逼!”
“乐神冲冲冲冲!唱一个!”
“乐神唱一个,回头我给你刷歌,同样也是纪念曾经在第赛季拿到冠军队伍,介意把舞台让给我吗?当然我需要一把吉他。”